(1)主体资格: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
的法人或其他组织。
(2)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:参选人2019年、2020年
财务状况良好,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。
(3)有效业绩:参选人须具备自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(仓储管理、
物流配送等)项目的相关业绩,应满足下列要求:有效业绩合同
累计金额不低于200万元(含税)。
(4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。